今天正式的交出了離職單,不過離職的原因我寫的很白目,
只有四個字,想當初姐姐離職也是四個字,
不過我們的意思差很多!!
我想店長看到我的原因大概會不爽吧??
畢竟他最討厭別人跟他講薪水的事情!!(他最開心大家做白工)
我是無所謂啦,反正我一開始就抱著跟他唱反調的心情!!(大笑)

最近在找工作,
不知道會不會又去銀行上班??
總之就是要開始適應新環境,
大概要兩三個月吧???
有種排斥感,
可是金錢的慾望已經勝過一切了!!!
money~~!
money~~!
money~~!

我就是要錢!!!!!!!!!!!

Posted by flameyukke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54)